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河南大学第二届“我眼中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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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构建新型和谐的师生关系,决定开展河南大学第二届“我眼中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做师生满意的好老师

二、活动对象

全校教职工生

三、活动形式

征集师德主题文字、短视频、平面作品以及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案例,开展作品评选、表彰及展播。

四、活动时间

作品创作:5月30日至6月18日

单位初评:6月19日至6月23日

作品报送:6月24日

学校评审:6月25日至7月3日

五、作品要求

1.文字作品。写作对象须为我校教职工。学生征文作品讲述“我与我的老师”之间的故事,教师征文作品除了讲述“我与我的老师”之间的故事外,还可以讲述身边好老师、好同事的故事,彰显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爱生如子、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作品由作者本人独立撰写,题目自拟,体裁不限,1500字以内,事迹真实生动。参考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2.短视频作品。拍摄对象须为我校教职工。紧扣活动主题,内容真实、感染力强,长度在3分钟以内,采用高清16:9或9:16拍摄,1980*1080p,MP4格式,大小在200M以内,配10字以内视频标题和100字左右文字说明。参考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

3.平面作品。创作对象须为我校教职工。主题鲜明,单张或多张摄影、手绘或海报形式作品,配10字以内标题和每张作品的文字说明。参考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

4.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案例。立足本单位在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内容真实、做法新颖、有借鉴价值,每个单位报送1件案例,3000字以内,可在文中插入支撑图片。

六、评奖办法

1.单位评审及表彰。各单位通过适当途径公布受理投稿方式,根据作品质量及作品主人公师德表现评选出优秀作品,将优秀作品及全部作品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单位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官方微博进行展播。

2.校级评审及表彰。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质量及作品主人公师德表现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个,对特别优秀作品主人公颁发“学生眼中好老师”荣誉证书;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征集作品数量、推荐作品质量等因素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优秀作品将通过“河南大学好老师”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新浪官方微博进行展播。

七、作品使用

参赛作品须具有独立版权,不得抄袭、剽窃、转载。作品所有权属作者本人,党委教师工作部拥有作品管理使用权,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教育部“我与我的老师”师德主题征集活动评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正在开展的“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统筹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引导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请于6月24日前将作品分类整理,按照评审顺序排序,每件作品以“序号+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连同汇总表(附件3)一并存入U盘,文件夹以“单位名称+我眼中的好老师”命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金明校区行政楼609室)。

联 系 人:王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853916

附件:

1.河南大学“我眼中的好老师”师德主题作品参考选题

2.河南大学“我眼中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模板

3.河南大学“我眼中的好老师”师德主题作品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