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河南大学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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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培养选树师德先进榜样,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首届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专任教师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单位,评选推荐1人;专任教师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单位,评选推荐2人。最终评选出河南大学教书育人楷模10人,从中推选出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人。
三、评选标准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担当。在教学工作中,严把政治方向,不断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视野广、思维新、自律严、人格正,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二)教学能力突出。创新教学思维与方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同时,又能将思政元素和家国情怀融入日常教学生活当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党和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到祖国与人民需要的地方扎根的时代新人。
(三)育人成效显著。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视野,与时俱进,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是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老师。
(四)社会影响力较大。不断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在区域内持续影响、带动更多教师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享受职业幸福;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改变当地教育生态面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享有很高社会声誉,人民群众公认。
四、评选流程
(一)单位初评及公示。5月16日—5月19日,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并将推荐人名单在单位范围公示。
(二)材料报送。被推荐人填写《河南大学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附事迹材料(附件2),于5月19日17:30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金明校区行政楼609室),逾期不再受理。推荐表要求加盖公章,事迹材料要求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5月20日—5月29日,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开展首届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网络宣传点赞活动,组织召开评审会,结合评选标准、推荐材料、网络宣传点赞情况及评审专家意见,按顺序评选出10名河南大学教书育人楷模,并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评选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相结合,与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 志做大先生”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真正将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典型人物遴选出来。要在本单位内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真正把政治坚定、业务扎实、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典型模范教师推选出来。
附件:
1.河南大学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
2.事迹材料封面及格式要求
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河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