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明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教师队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36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大学文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二、评选名额
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单位,评选推荐1人;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单位,评选推荐2人。最终评选出河南大学文明教师10人。
三、评选标准
评选推荐的河南大学文明教师,应在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两创两争”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且具有可持续培育的潜力,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一)思想政治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二)工作业务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三)师德师风好。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文明素养好。在本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四、评选流程
(一)单位初评及公示。3月20日—3月26日,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并将评选推荐人名单在单位范围内公示。
(二)材料报送。被推荐人填写《河南大学文明教师申报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附件2),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统一封面、目录和内容格式,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27日12:00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3月28日—4月7日,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材料进行审核,按顺序评选出10名河南大学文明教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利用网络等形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造假等情况,将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22853916,邮箱:hdsdsf@henu.edu.cn。
附件:
1.河南大学文明教师申报表
2.支撑材料封面、目录、格式要求
河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河南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