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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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传播弘扬新时代师德楷模风范,推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风尚,教育部面向高校教师征集反映教书育人风范、蕴含师德教育功能的各类见证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获“七一勋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育世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的优秀教师代表。
2.获其他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等。
二、征集证物
(一)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奖杯、奖章等原件、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教案、讲义、工作手稿、笔记日记、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
(三)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办公设备、教学标本、教学模型、教学挂图、教学实验仪器、幻灯片等原件。
(四)带有本人印迹的服饰、信件、手稿、书画、照片、书籍、画册、声像资料等原件。
三、使用方式
所有见证物将被中国教师博物馆以文物级别精心保存,并按照国家标准系统展出。中国教师博物馆将为捐赠者出具收藏证明,并进行一定形式的回馈和答谢。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鼓励本单位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积极捐赠。有捐赠意愿的教师请于12 月5日12:00前,将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照片、声像资料等见证物发送至邮箱:hndxsdsf@163.com,邮件以“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其他类别的见证物需提交到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金明校区行政楼618房间)。
联系电话:0371-22195896
联系人:赵老师
河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河南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