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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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教师工作的领导,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完善党对高校教师工作领导的制度,准确把握新时期知识分子特点,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的教师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建实建强党委教师工作部,选优配齐专职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水平。通过一系列完善体制机制的举措,引导广大教师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大先生”,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加强高校党委对教师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委统一领导。高校党委要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高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教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履职尽责、狠抓落实。

2.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高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及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人事、教学、科研、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学校要理顺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与其他现有工作机构间的运行关系和职能划分。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代表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发挥党委教师工作部作用

3.制定制度规范和工作规划。牵头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学校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划等,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分工。

4.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体系建设,注重运用新技术手段,强化思想引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使之成为全体教师的共同价值追求。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使教师做到应知应会并转化为行动自觉。强化教师法治教育,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历史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教师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

5.实施师德考核评价。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注重运用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项目申报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资格。指导院(系)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评价,定期提交考核报告。

6.统筹开展教师激励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选树表彰优秀教师,讲好师德故事,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好教师节、教师入职、评优评先、教师荣休等重要节点活动,强化尊师教育,厚植师道文化。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强化权益保护,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协同完善教师发展体系,推动解决教师实际问题,增强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

7.统筹师德违规惩处工作。协调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处理决定落实。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学校师德违规处理情况。对因严重师德违规问题撤销教师资格和违法犯罪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录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实行教育全行业禁入。

四、加强相关部门协同

8.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学校党委组织部要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教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党委统战部要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涉及党员教师违反党纪和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人事人才部门要在教师管理中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考察落到实处,严把选聘考核关。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科研管理部门要抓好科研诚信教育,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做好学术不端问题查处。工会组织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教师身心关怀。其他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9.健全会商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例会、部门联席会、专题会等,传达上级关于教师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度规划、评奖评优、处理处分等重要事项,督促工作进展,交流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10.建立奖惩联动机制。涉及教师的各级各类荣誉表彰事前须由院(系)进行师德审核,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建立教师违规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及时共享线索信息。建立联合调查和处理机制,完善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师德处理的衔接。注重运用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分析研判教师思想动态,建立师德电子档案,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五、压实院(系)直接责任

11.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相融合。院(系)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评价,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有针对性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体现在具体业务中,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拟聘新任教师,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培养相融合。

12.压实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院长(系主任)与院(系)党组织书记是院(系)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做好日常提醒和教育,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握教师思想动态,排查问题隐患,重视教师身心健康,关心和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要统筹资源,加强教师思想引导、培训培养、发展咨询、实践锻炼等工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13.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广大师生的作用,做好发展教师党员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年教师、海外归国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党员担任院(系)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考评作为党支部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作用。

六、强化工作保障

14.配齐建强工作力量。优化工作机构设置,有条件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的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原则上应作为党委部门单独设置,确需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应明确职责分工。要选优配齐党委教师工作部专职工作队伍,院(系)要明确分管教师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通过培训培养、课题研究、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

15.强化资源支撑保障。各高校要为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教师谈心谈话、团体辅导、交流研讨等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场地。

16.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学校要将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院(系)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作为校内巡视巡察的重要观测点。教育部将直属高校抓落实情况作为高校党委和领导人员政治能力提升的重要指标,通过在部党组常规巡视中继续嵌入开展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对履责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问责。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