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明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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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具有教育家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河南省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4年度文明教师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评选推荐1人,最终评选出河南大学文明教师10人。
三、评选标准
评选推荐的河南大学文明教师,应在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两创两争”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且具有可持续培育的潜力,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一)思想政治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二)师德师风好。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文明素养好。在本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四)工作业务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已经获得过“河南省文明教师”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四、评选流程
(一)单位评选及公示。3月14日—3月17日,各单位自行组织文明教师评选,最终推荐1人参与校级评选,并将评选推荐人名单在单位范围内公示。
(二)材料报送。被推荐人填写《河南大学文明教师申报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附件2),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统一封面、目录和内容格式,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18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评选及公示。3月19日—3月24日,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材料进行审核,按顺序评选出10名河南大学文明教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前5名河南大学文明教师将被推荐申报省级文明教师。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广泛宣传,全员参与,要将文明教师评选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利用网络等形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联系人: 侯老师 王老师 , 联系方式:22853916,
邮箱:hdsdsf@henu.edu.cn。
附件:
1.河南大学文明教师申报表
2.支撑材料封面、目录、格式要求
河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14日
- 附件【附件.docx】